社會創新
【#社會創新知識系列: #社區利益公司 – 香港社企嘅未來想像?】
  15th August 2022 (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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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哋上次介紹咗 #共益企業 B Corp嘅模式,喺追求利潤嘅同時協助解決社會上嘅一啲問題🛠️,達致企業同社會共同得益。我哋今次就帶大家去英國睇下另一種類似嘅公司型態,叫做#社區利益公司 (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ies),簡稱 #CIC
CIC 係以有限責任嘅公司形式成立,即係如果公司經營不善,亦都唔會波及到股東嘅個人財產。而營運 #CIC 係以達到社會利益為最終目標,多於追求企業盈利,可以話係一間擁有法律地位嘅社會企業。為咗保證CIC嘅資產、收入同利潤都有投放喺社區服務到,CIC公司需要進行「資產鎖定」(asset lock),意指公司持有嘅資產要以經營活動或其他方式造福社區,亦有明確指示利潤分配嘅累計總額唔可以超過可分配利潤總額嘅35%。除此之外,英國政府亦都會要求CIC公司必須喺公司章程📃上清晰表明佢哋嘅社會理念以及具體嘅實現方法。如果日後需要更改呢啲目標,係要經社區利益公司規管局(Regulator of 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ies)批准架!
好似B Corp咁,社區利益公司每年都要向監管機構提交年度報告,當中要明述公司點樣履行佢哋嘅目標、相關利益者嘅參與、對社會嘅影響、同埋其他財務信息,例如酬勞同股息等等。規管局亦都有權查閱公司紀錄同文件,所以透明度係相當高!而註冊為CIC嘅程序比慈善團體相對簡單,對CIC嘅規限同對年度報告嘅要求亦都相對寬鬆,所以註冊為CIC係比較方便,亦吸引到更多人成立。
為咗鼓勵更多人對社會組織投資,英國政府喺2014年訂立 #社會投資稅收減免政策,只要喺慈善組織、社區利益公司同社區福利團體有股權同一定嘅債務投資就可以獲得稅收減免。而喺完善嘅法規之下,社會公益公司亦都能夠享有同一般公司對等嘅法律身分。同時,社會大眾能夠清楚了解佢哋喺社會公益層面上嘅工作,吸引投資者同社會大眾嘅支持。
香港現時未有為社企成立相關嘅法律或者註冊制度,所以社企同一般私營企業無異,都要遵從所有適用於其企業同業務性質嘅香港法例。社會企業嘅形式包羅萬象,而社會對於佢哋嘅需求亦不斷改變。香港社會創新嘅未來方向會唔會都可以參考英國例子,成立類似CIC嘅企業模式,鼓勵更多人成立社會企業呢?